随着“银发浪潮”的加速到来,我国养老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将贪婪目光投向老年人的“养老钱”,以创新之名行诈骗之实。此类骗局常以“候鸟式养老”“异地康养”等为幌子,通过虚假宣传、虚构项目等手段,诱导老年人投入大量资金,最终导致血本无归,社会影响恶劣。
案例警示:
2014年1月,杜某宁成立德源养老公司,伙同市场部总经理李某明等人,通过电话推销、组织参观等手段实施诈骗。该团伙虚构“全国连锁养老基地”概念,向163名老人兜售“养老消费一卡通”会员卡,谎称资金不消费可获利息,非法吸收资金1227.2万元。经查,所谓养老基地实为租赁场地,所收钱款仅105.36万元用于还本付息,其余资金被用于发放高额提成及挥霍。该团伙还通过签订消费协议等二次诈骗手段,另从118名老人处骗取85.53万元。截至案发,超九成资金去向不明。
2021年4月,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某明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其与杜某宁共同退赔1195.61万元。本案主犯杜某宁已另案宣判。
案例解析:
在涉及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中,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辨识能力相对较弱、不愿过多麻烦儿女的特点以及对养老、养生服务的强烈需求,通过描绘诱人的服务项目图景,采用夸大承诺、虚假包装等手段,进行各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骗局包括: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进行非法集资、以提供虚假的“养老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以投资虚构的“养老项目”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以享受所谓的“旅居养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风险提示:
当前,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承诺高额利息回报,通过集资返利的方式吸引老年人;二是波及地域广泛,受害群体众多;三是利用亲情服务作为伪装,针对老年人的情感软肋进行欺诈。
在此,我们特别提醒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务必谨慎。一方面要考察机构是否合规经营,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该机构的登记备案、运营管理、资质信誉等信息;另一方面要审慎看待那些过于美好的宣传口号,如“终生无忧”、“终身养老”等,并警惕超过一年的预付费要求。
加强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别让养老变“坑老”!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