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形式愈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一些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集资诈骗的陷阱相继被曝光。其中一种手段就是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推出教育培训等相关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以下为相关案例。
何某在注册成立某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教育、金融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何某让公司业务员在广场、公园、步行街等人群聚集地宣传其“学习卡”教育投资项目,承诺投资者购买该项目后,每月可获得2%的利息,年收益24%,到期后返还全部本金。何某将吸收的公众存款存入个人账户,并自行安排调遣使用。截至案发,该公司吸收资金近1.68亿元,涉及2000余名投资者。当地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投资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其行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属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来源: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